wps87B2.tmp

科学研究表明,一个家族的男人往往在天性上和思维方式上有着惊人的相似。看来这话不假,朱元璋的残忍在他的子孙身上如同密码一样流传着。他的儿子永乐帝是在燕王位上通过造反,推翻了建文帝而登上宝座的。这个皇帝对历史的唯一贡献大约只能算是修了《永乐大典》,而其残忍与阴损刻毒,和朱元璋相比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。 永乐的皇位来得不正,这是天下都知道的,但刀把子出政权,当他一旦推翻了他那个文弱倒霉的侄儿,遂开始报复性地迫害建文手下的臣子们。这些“奸恶”,有的被剥皮,有的被油炸,死得花样别出而又痛苦万状。即使如此,仍是难以消解永乐心中的愤怒,余下最阴毒的一招就是将这些“奸恶”的妻子、女儿、姐姐、妹妹,总之一切女性亲属,包括五十六岁的老太太在内,一律罚做官妓。

做了官妓还不解恨,因为按大明的制度,官妓们是坐在妓院里静候嫖客上门的。想必那时官妓的生意不太好,永乐看在眼里急在心上,灵机一动,下令不许这些奸恶者的女眷坐在妓院里当坐商,而是送到兵营去,“转营奸宿”,也就是一个军营接一个军营地巡回,以便能有尽量多的男人凌辱她们。史料上明明记载:

wps87C3.tmp

“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,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:‘齐泰妹及外甥媳妇,又黄子澄妹,四个妇人,每一日夜,二十余条汉子看守着,年少都有身孕。除生子令作小龟子,又有三岁女子,奏请圣旨。’奉圣旨:‘由他,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贼材儿。’”

“铁铉妻杨氏,年三十五,送教坊司,茅大芳妻张女,年五十六,送教坊司,张氏旋病故。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。奉圣旨:‘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,着狗吃了。钦此。’”

两道圣旨,看得人心里发毛,所谓圣明之君,原来在如何更野蛮地处罚手无寸铁的妇女时也显得特别有创意:每夜令二十多条汉子奸宿一个家破人亡的苦命妇人,一旦死了,则抬去喂狗;才三岁的女孩子,就决定她长大了“便是个淫贼材儿”。

wps87D3.tmp

整个大明近三百年间,这种从太祖朱元璋开始的残忍一直不曾断绝过,它竟然如同传家宝一样在这个猥琐而歹毒的家族中流传。

大明以前,统治者对知识分子还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尊敬和克制,但到了大明,知识分子的自由度没有了,连人格尊严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损伤。除了屡次文字狱外,便是那发明于朱元璋的廷杖——当场脱了裤子在大堂之上打屁股。这一处分方式原本始于东汉,得名于三国的东吴,但朱元璋之前的一千年间,都只是一种偶然采用的处罚,到了朱元璋手里,才成了常刑。这种刑罚,除了可以根据皇帝的意愿或者把人打死,或者把人打残外,还能最大程度地羞辱受刑者,能够从精神和肉体两个方面来使受刑者痛苦不已。而这些受刑者,大多数是极力推崇理学的儒者,事情就是这样的荒唐。

发表回复

后才能评论